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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课题支持制度
发布日期 :2018-03-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战略部署与《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要求,结合《中央财经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学院实际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改课题,是指我院在构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它是促进我院教育科学发展,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实施的一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二、申报和与立项

    

第三条 教改课题应围绕“十三五”期间国家高等教育新形势与新挑战,紧扣我院本科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实际,突出关于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专业提升与专业综合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实践实验教学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体系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教学质量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对策、两校区办学背景下教学管理质量与服务水平提升对策、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的综合研究,项目名称应依据项目指南范围内自定。

    

第四条 教改课题申报采取由学院组织和学院教师自由申报的方式,并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的方式。学院应根据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广大教师有针对性选取急需破解的问题组织申报,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进行立项并备案。个人自由申报即指按照传统的申报方式,由教师个人申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

    

第六条 为了使我院教师、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助人员更广泛地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学院鼓励以课题组的形式集体申报立项,并实行项目管理主持人负责制。每个课题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为3-5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课题,在申报课题时各个主要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原承担项目未完成者与申请延期者此次不得申报。

    

    

三、过程管理与结项

    

第七条 教改课题的资助以1年为一个周期,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向学院教学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半年。

    

第八条 项目管理采用年度审核、中期检查与结项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年度审核与中期检查时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果报告,年度审核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中止,并停止经费资助。

    

第九条 申请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含项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2)申请结项时学院教学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结项时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相关项目的立项和评奖;不能按要求完成者,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报销的资助基金。

    

    

四、经费资助

    

第十条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教改课题项目资助1万元/项。

    

    

五、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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