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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7-05-11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鼓励研究生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发〔2017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商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由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评选小组负责构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架构,各级评委的选定任命,确定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监督审订评委会下设的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的评审结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处理评审争议。

本届评选小组名单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王瑞华

组员:卫昭慧王玉霞孔伟明王容刘书博许进陈金亮张淑君林嵩赵铁柏贾晓菁郭晓焜黄基鑫董硕

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分别组织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报材料审核,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按时上报给学院评委会,并分别保存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材料。

具体名单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学术型研究生组:卫昭慧王容许进陈金亮张淑君林嵩郭晓焜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王玉霞孔伟明刘书博赵铁柏贾晓菁黄基鑫董硕

二、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我院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按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计算(四舍五入),我院2017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为41人。具体分配情况为:博士研究生2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人,专业学位硕士生MBA33人。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计算(四舍五入),我院2017年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21人。具体分配情况为:博士研究生1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人,专业学位硕士生MBA17人。

评选名额原则上按照以上分配方案,若某一类别研究生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名额,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评选名额的动态调整。

四、评选条件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者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3)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者优先。

4)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二)其他条件

1.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校级优秀博士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至少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获我院研究生论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或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校级优秀学术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获我院研究生论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或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

3)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

校级优秀MBA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积极参加案例大赛、案例征文、企业模拟挑战赛类专业竞赛等专业实践活动且表现优异;或积极参加并全勤完成模拟决策课程、国际咨询实践课程、国际合作项目课程等特定MBA实践课程项目;或积极参加并全勤完成海外游学和国际交换活动;或担任联合会、校友会、行业俱乐部核心干部,为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所开展的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2. 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北京市优秀博士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至少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获我院研究生论文大赛特等奖或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等奖。

③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荣誉)。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北京市优秀学术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至少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获我院研究生论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或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

③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荣誉)。

3)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

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除满足校级优秀MBA毕业研究生条件外,在校期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荣誉)。  

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在“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征文”中获奖;或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公开发表高水平案例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或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撰写的案例被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主编的《中国工商管理案例精选》收录;或获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或MBA案例征文大赛一、二、三等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二)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安排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学院公示时间为2017511日—513日)。

(二)组织申请(2017515日—52217:00)。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负责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17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央财经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分别汇总申请学生的相关科研、获奖情况等材料。

(三)学院评审、推荐(2017523日—526日)。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投票结果以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拟推荐学生需名列推荐名额内且得票数达到总投票数的半数及以上方可推荐。

(四)学院公示(2017527日—529日)。学院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方式反映,书面材料请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评选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选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请裁决。联系人信息如下:  

卫老师:电话62289143;邮箱 cufebs1403@163.com;办公地点:主教学楼607

郭老师:电话62288082;邮箱 66457191@qq.com;办公地点:主教学楼609

孔老师:电话62288851;邮箱career@cufe.edu.cn;办公地点:MBA教育中心A11

(五)报送结果(2017531日)。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送规定材料。

七、其他说明

(一)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若在离校前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二)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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