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校发〔2015〕12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16年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瑞华
成员:葛建新 宋 巧 崔新健 林 嵩 王 震 李培馨
王月英 张 碘 俸 军
二、推免类型和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文件,2016年推免名额分为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类。
我院常规名额13个。
专项名额全校共计63个,学校统一使用,包括科研能力突出专项名额16个、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名额1个、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专项名额1个。
三、推荐条件
遵照《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校发〔2015〕12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四、常规名额推荐原则
1. 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推荐依据。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三年平均)×1.5×80%+素质评价(三年平均)×20%
2. 分专业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顺序推荐各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前3名申请人;共推荐12名。
3. 在完成上述工作、确定12名推荐生后,在审查合格的其他申请人中,不分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推荐排序第一的申请人;共推荐1名。
以上共推荐我院13名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2016年)。
五、专项名额推荐原则
1. 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校发〔2015〕12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 分专项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顺序推荐各专项申请人。
六、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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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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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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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布本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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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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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申请专项推免者还需填写相应要求表格,于9月14日12:00前提交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教学楼1403室);
2. 学院加盖公章后,将专项申请相关材料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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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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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进行常规推免资格审查及确定常规推免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专项推免负责单位选拔确定专项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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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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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常规名额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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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学院推荐过程及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七、其他事项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网上注册及报名等相关工作。
(二)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注意学校《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校发〔2015〕12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中有关取消推免生资格等事项的规定,慎重考虑。
商学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