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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本科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11-28

为了适应人才培养的多样化需求,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以实现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学院自2017年开始实行工商管理大类招生,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专业分流计划。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专业分流以学生为本,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选择实施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组织结构

学院设立“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系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相关年级辅导员组成,专门负责本科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范围

(一)专业分流适用2018级开始按大类招生方式招收的本科生。

(二)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如招生时未指定专业可参与专业分流;如招生时已指定专业,则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

(三)专业分流专业为: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四、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一)专业分流工作一般安排在大二年级第一学期教学周第十一至第十四周进行。

(二)在第十至第十三教学周,各系组织安排专业选择引导等相关系列讲座并安排专业教师开展“专业咨询工作坊”面向有需要的学生接受咨询。

(三)第十一教学周在教务处发布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后公布学院专业分流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和办公室地点。

(四)本次专业分流工作采用线下操作方式。

(五)选报专业结束后,分流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申请专业变更。

(六)若在专业分流后确实对选择的专业存在学习障碍(如专业主干课程或专业模块课程出现不及格)等特殊原因,学生本人也认为需要转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需在大二年级二学期的第十一教学周前提出书面转专业申请,并报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进行意见批复。

                 

五、本实施方案由“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商学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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