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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9-13

 根据学校《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嵩 葛建新

 

成员:于广涛 王震 杨中英 王月英 王婷婷 张光利 许敬婷

  

二、推免名额

  

我院常规名额26个。

  

全校其他推荐名额共计56个,学校统一使用,包括科研能力突出推荐名额10个、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推荐名额1个。

  

三、推荐条件

  

遵照《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四、常规名额推荐原则

  

1.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推荐依据。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80%+素质评价(三年平均原始得分)/素质评价总分×100×20%

(注:素质评价总分150分)

  

2.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数=26(学校分配名额)/159(19级总人数)×各班级人数

(注:采用向下取整原则)

  

各班级名额分配比例如下:工商管理19-1班分配名额5人;工商管理19-2班分配名额5人;大数据营销19班分配名额5人;人力资源管理19班分配名额5人;供应链管理19班分配名额3人。

  

各班名额分配后加总共23个名额。余3个名额采用学院综合成绩排名分配。

  

3.如有临时增加指标,分配原则按照学院综合成绩排名分配。

   

五、其他名额推荐原则

  

1.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遵循学校其他推免名额的相关管理规定。

  

六、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13日

学院公布本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14日15时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到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教学楼613室)。学院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学校相关负责单位。

9月15日14时-9月18日14时

学院进行常规推免资格审查及确定常规推免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

9月18日15时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常规名额推荐名单经推免工作小组复核后,报教务处。

   

如对学院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如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学院咨询电话:

  

(1) 关于学业成绩请联系:010-62288080,王老师;邮箱:sxybgs@cufe.edu.cn。

   

(2) 关于素质评价请联系:010-62288637,许老师;邮箱:sxyxuegongban@cufe.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要求登录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

  

(二)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注意学校《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校发〔2017〕124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中有关取消推免生资格等事项的规定。

  

商学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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