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人才培养的多样化需求,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以实现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学院自2017年开始实行工商管理大类招生,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专业分流计划。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专业分流以学生为本,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选择实施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组织结构
学院设立“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系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相关年级辅导员组成,专门负责本科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范围
(一)专业分流适用2023级按大类招生方式招收的本科生。
(二)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如招生时未指定专业可参与专业分流;如招生时已指定专业,则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
(三)分流专业为: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
四、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一)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10月9日-10月21期间进行。
(二)10月9日公布2023级专业分流方案。
(三)10月10日-10月16日,各系组织安排专业选择引导等相关系列讲座,并安排专业教师开展“专业咨询工作坊”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咨询。
(四)10月11日14点-10月18日14点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专业确认。
(五)10月18日-10月20日,学院对学生专业确认进行审核并公示。
(六)10月21日向教务处报送分流结果。
五、本实施方案由“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委员会讨论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商学院
二0二四年十月